1. 加强物资设备管理是搞好教学工作的基本保证,应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由中心主任负责设备总体管理工作。
2. 爱惜使用设备,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分析故障原因,列出责任范围。
3. 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修理,若是质量问题,并属保修期内立即与厂方联系维修或更换;若是人为损坏按中心指定的《违纪处罚条例》处理;若是自然损坏,在无法修理的情况下购置新设备替换。
4. 设备故障及修理情况记入数据库备案。
5. 平时注意观察桌、椅、门、窗、开关和地面等无设备卡部件的完好情况,保证正常使用。
6. 无法使用、已过使用寿命或已被淘汰的设备及时到资产管理处办理报废,并保存好报废单。
7. 购置新设备需由所在组室的室主任提出申请,经市场调研结合实际教学需求提出合理的设备配置、规格、数量等,由中心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购置,需要招标的设备向资产管理处提出申请。
8. 新购置设备由室主任落实保管人,确定安放地点,报中心和资产管理处备案。
9. 设备保管人负责该设备的全面使用情况,不得随意将设备出借、搬动。
10. 如因工作需要,在组室内部调动的,需做好相关记录。在组室之间调动的,需向中心和资产管理处更改保管人。多媒体教室人员调动、各教学楼之间设备搬动也需变更保管人。
11. 设备保管人调离中心或退休时,必须清点自己保管的设备,做好移交及变更设备保管人后才可办理相关手续。
12. 各室购置的设备,室主任必须逐一清点设备后在设备用户登记单上的经办人一栏签名,保管人员在认可后在保管人一栏签名。禁止他人代签。
13. 加强安全意识,当值人员有责任做到防盗、水、电、锁具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设备事故,首先从当值人员开始查责,并逐级追究。
14. 本“设备管理事项”下发到中心每一位职工,各级干部有责任,有义务加强各组室的安全教育,并作为中心年度岗位考核的重要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