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正式开展,现将《《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赣社联发﹝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位教师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申报。
1.材料要求:《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 5 份(无须匿名),成果原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一式 6 份(其中 1 份原件保留作者相关信息,另5份隐去成果中所有能透露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复印,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主要内容。不论获奖与否,纸质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本人。
2.报送时间:2021年4月11日
3.报送地址:新校区行政楼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