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岐黄学者支持项目申报分为临床型、科研型。
(一)岐黄学者(临床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遴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65周岁以下(195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下同)。
3.具有正高级职称,港澳台地区可不作职称要求。
4.长期坚持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临床或与中医临床相关的中药实践工作,在临床或实践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年度工作日的50%,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临床诊疗或实践能力突出,且在疑难疾病的临床救治方面疗效显著,受到同行或者患者认可。
5.中医药理论扎实,学术成果丰硕,在全国有重要学术影响力,具有引领本学科(专科)发展的能力。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或课题。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专著,或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临床研究或实践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二)岐黄学者(科研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遴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65周岁以下。
3.具有正高级职称,港澳台地区可不作职称要求。
4.长期从事中医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作,在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相关研究,具有引领本学科创新发展方向的能力。
5.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专著,或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推荐表》
2.纸质稿于2021年10月30日交至科研处708(因时间原因,请大家严格遵守上报时间),电子稿发送至jxzyykyc@163.com
3.联系人:黄玲 0794-821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