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2022 年度第二批市级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2019年下半年至2021年下半年以来已实施完成但未结题的市级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
二、结题有关要求
(1)项目结题验收申请;
(2)市科技局下达的项目立项文件;
(3)项目申报(合同)书;
(4)项目工作总结;
(5)项目技术报告;
(6)完成项目的最终成果,研究报告、论文专著、专利等(论文等项目成果需在项目正式立项实施的第十个月以后取得方认定有效);论文发表为项目结题的必要条件。
(7)其他证明项目开展情况的资料等。结题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报送电子版(具体表格及要求见《抚州市社会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结题须知》,可在抚州市科技局官方网站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三、结题形式
通过召开结题工作会,邀请相关专家集中对受理的结题申请进行评审。结题时间计划为2022年11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请时间
结题申请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新校行政楼708室
科研处邮箱:jxzyykyc@163.com
联系人 黄玲 8213191